维特斯足球俱乐部乃于1892年5月14日成立。其成立构想源自俱乐部早期成立的板球队。
维特斯在荷甲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,曾三次晋身荷兰杯决赛(1912、1927、1990)。但由于未曾取得过荷甲联赛冠军,和荷甲三强(费耶诺德、埃因霍温、阿贾克斯)相比,却从未被比较。八十年代俱乐部一度面临破产,最后解决方法是成立一个新的管理层,来管理一线队和青年军。盖因八十年代前俱乐部最为人诟病的地方,就是俱乐部的架构,令俱乐部未能协调一线队和青年军的球员。
俱乐部先前一直都因为在联赛能在头五名完成,而获得欧洲足联杯的参赛资格。惟自从2003年起,俱乐部就回落至十分艰难的处境,因为俱乐部发现前董事阿拿巴亚(Karel Aalbers)牵涉一宗在2000年发生的逃税案。自此之后俱乐部就未能返回前列位置。俱乐部之所以没有破产,是因为阿纳姆市政府的介入,买了格尔雷多梅球场,和提出一篮子解决财政困难的方案,拯救了本来应该破产的俱乐部。2010年8月维特斯俱乐部发布消息称,该俱乐部已经被格鲁吉亚富商梅拉布·约尔达尼亚全面收购,维特斯由此成为荷甲联赛中第一家被外国投资者收购的俱乐部。